一年多前,香港證監會開出了一張3.5億港元的巨額罰單,直指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下稱“花旗環球金融”)在利便客戶活動方面存在嚴重監管缺失。
3月6日,香港證監會披露了更多關于上述巨額罰款的內幕,花旗環球金融前負責人、董事會成員及泛亞執行服務主管Philip John Shaw遭香港證監會禁業十年。
(資料圖)
香港證監會明確表示,有必要向業界傳達強而有力的訊息,證監會絕不容忍此類失當行為。
花旗環球被罰3.5億港元
2022年1月28日,香港證監會譴責花旗環球金融并對其罰款3.48億港元,因該公司在2008年至2018年期間一直容許其現貨股票業務部轄下多個交易柜臺向機構客戶發布被錯誤標簽的申購意向,并在執行利便交易時向該等客戶作出失實陳述。
相關部門調查發現,至少自2008年起,花旗環球金融的股票銷售交易柜臺便一直在并無真正的客戶意向或花旗環球金融并無接觸特定客戶的情況下,向客戶發出標示為“自然”“接觸中”及/或“P:1”的申購意向。
這類被錯誤標簽的申購意向是參照市場上特選藍籌股的每日平均成交量的特定百分比而制備,以引發客戶的查詢,而其設計據稱是相信由于有關股份交投活躍,及花旗環球金融交易平臺具備規模,故交易員將會能夠覓得自然的反向流通量,以便與客戶的交易指示進行對盤。
交易員在接獲客戶的查詢后,如未能以代理方式尋獲自然流通量,花旗環球金融的利便服務柜臺便會介入以提供流通量。
香港證監會認為,至少自2014年以來,花旗環球金融曾有多次機會識別和糾正上述缺失,但卻直至失當行為在證監會于2018年底進行現場視察期間被發現時才這樣做。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花旗環球金融所犯缺失的嚴重程度揭露了該公司存在一種鼓吹逐利而漠視誠實這基本標準的文化。因此,當員工面對要招攬更多生意及提升花旗環球金融的市場占有率的持續商業壓力時,采取了欺詐手法而不惜犧牲客戶的最佳利益和損害市場廉潔穩健?!?
歐達禮先生續指:“由于花旗環球金融遠遜于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故有必要對其施加制裁。此舉亦闡明了證監會的零容忍態度,并決心根除持牌中介人的失當行為。”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證監會其中一個主要關注點是,花旗環球金融的高級管理層沒有確保能夠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和遵守相關監管規定,以及了解、管理和監察其業務及風險。該失當行為相當普遍并持續了超過十年,這反映花旗環球金融的高級管理層沒有妥善履行其管理及監督責任?!?
被處以天價罰款后,花旗環球金融已采取補救步驟及改善措施,以糾正和加強對于申購意向及利便客戶活動的內部監控措施,包括委任獨立檢討機構,以檢討及驗證其監控框架。
前負責人員被禁業十年
更多內幕浮出水面
在去年的罰款公告中,香港證監會認為花旗環球金融上述失當行為能夠普遍且存在十年,揭露了花旗環球金融的監控框架和第一及第二道防線整體出現了嚴重的系統性錯誤。
3月6日消息,香港證監會禁止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花旗環球金融)前負責人員、董事會成員及泛亞執行服務主管Philip John Shaw(男)重投業界,為期十年,由2023年3月4日起至2033年3月3日止。
香港證監會發現,Shaw在2015年引入一項機制,以利便花旗環球金融的股票銷售交易柜臺大量制備被錯誤標簽的申購意向,當中涉及市場上某些交投最活躍的藍籌股。
這類申購意向的背后并無來自某特定客戶的任何潛在交易指示或意向,但卻被標示為“自然”、“接觸中”及/或“P:1”,以期引發客戶查詢。Shaw曾將這類申購意向描述為“the fakes(意即虛假意向)”及“fake flow(意即虛假流通量)”,顯示他并不相信它們被正確標簽。
雖然申購意向的質素及準確性已引致多宗客戶投訴,但Shaw并無停止發布被錯誤標簽的申購意向,并向客戶表示它們已按照業界標準予以分類。
有一次,在一名交易員告訴某客戶花旗環球金融利用“自然”的申購意向來宣傳利便流通量后,Shaw指示該交易員不要向客戶坦白說出有關申購意向背后的流通量來源,并向該客戶作出失實陳述,以令被錯誤標簽的申購意向造成的假象得以繼續留存。
闡明香港證監會決心
對于花旗環球金融前負責人的處罰,香港證監會表示有必要向業界傳達強而有力的訊息,表明絕不容忍此類失當行為。
香港證監會認為,Shaw的失當行為是故意及不誠實的,且違反了持牌人以維護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的首要責任;假如他妥善地履行其管理及監督責任,花旗環球金融的嚴重內部監控缺失及監管違規行為不可能持續超過十年。
此外,盡管Shaw富有經驗且具備資歷,但他否認有任何過錯,并試圖將所有責任推卸給其他管理人員及花旗環球金融的合規職能,反映他并不了解自己作為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且毫無悔意。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證監會其中一個主要關注點是,花旗環球金融的高級管理層沒有確保能夠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和遵守相關監管規定,以及了解、管理和監察其業務及風險。該失當行為相當普遍并持續了超過十年,這反映花旗環球金融的高級管理層沒有妥善履行其管理及監督責任?!?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Mr Christopher Wilson)稱,證監會其中一個主要關注點是,Shaw透過其失當行為,在花旗環球金融內部鼓吹一種犧牲客戶利益及基本誠信標準以追求利益的文化。在此情況下,他的行為遠遜于持牌中介人高級管理層成員理應達到的標準,故有必要對其施加制裁。
魏弘福進一步說道:“對Shaw采取的紀律行動亦闡明了證監會決心就公司的缺失向其失職的高級管理層追究責任,這對推動中介人改變其文化及行為來說極其重要?!?/p>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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