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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行網站4月21日消息,人民銀行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2023年第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家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具體如下:
昌吉州華興生態旅游有限公司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停車費,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00元罰款。
阿克蘇市禾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門票,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00元罰款。
圖片來源:人民銀行官網截圖
央行表示,社會公眾遇到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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